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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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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是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为了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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