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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两年还没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_沈阳

我是沈阳市湖南新区东湖街道石庙子村民,我村宅基地于由于政府棚户区改造,政府出资购买商品房紫提东郡三期,用于安置石庙子回迁老百姓,我家已经于2016年入住紫提东郡三期,截止至今还没有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导致我的房产没有合法手续,房产中心没有备案,请给予解决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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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0 热心网友

    您好!收到您关于“回迁安置房两年还没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调查情况:上访人所说的政府安置房是指石庙子社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回迁安置地点为荣盛紫提东郡商品房。此次棚改浑南区政府与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采购合同,房源是紫提东郡商品房。安置居民在选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相关规定,交房后两年内办理房证手续,与回迁居民签订备案合同。2、处理情况:请所有被安置居民放心,政府安置回迁房手续健全,是完全受法律保障的。3、回访情况:2018年2月11日15点12分,我们已经通过电话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您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表示理解。感谢您对于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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