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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房-你好,我于2012年10月购得一处商品房,10月底到银行签署了房屋抵押合同,现

你好,我于2012年10月购得一处商品房,10月底到银行签署了房屋抵押合同,现已3月左右了已超出交房时间一个多月了,贷款还是没有音讯,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上,有一条这样写到:如果在交房时银行还没有确定是否给乙方按揭贷款或者已经签订按揭合同但贷款没有支付到甲方账户的,则甲方有权不交房给乙方,直至银行将按揭资金支付到甲方账户之日五日内交房。但是,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60天银行还没有将按揭资金支付到甲方账户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现在,我想就这条合同内容解除我们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退房行吗?因为一次性付清尾款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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