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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里有点土地纠纷,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告对方侵犯我们的名誉权吗?我们如何维权呢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里有点土地纠纷,隔壁家一直说我们家占用了他们家的土地,我们找干部来评理和分土地,结果我们非但没有占到对方的土地,对方还得让出一点地给我们,村干部已经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分过的土地,对方不服气,见到我妈妈就辱骂我妈妈,辱骂得很难听,一走过他家门口就指着我妈妈骂,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告对方侵犯我们的名誉权吗?我们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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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ta 头像
    颜春玲 经纪人

    嗯嗯,可以的,这个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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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侵犯名誉权构成要件主要有: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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