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 我们小区是拆迁小区已经住了四年了,最近换了新物业经理然后出来要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
我们小区是拆迁小区已经住了四年了,最近换了新物业经理然后出来要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政府也有给物业补贴经费,请问我们应该缴管理费吗? 通知其中一条:“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管理单位只负责德放秩序,不承担保管财物义务,在实行车辆管理服务时,由物业公司与停放人明确相义务与责任。”这样收费合法吗? 车位不是公共部分吗?可以给物业用来出租销售盈利吗? 车位应该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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