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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昆山镇已经有20多年的拆迁经验,将近90%的已拆迁区域面积一直都是按照同一个拆迁政策实施的,_上海

小昆山镇已经有20多年的拆迁经验,将近90%的已拆迁区域面积一直都是按照同一个拆迁政策实施的,老百姓也对之前的拆迁政策没有异议。但是在剩不到10%的区域面积拆迁时却突然改变政策。征地拆迁,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甚或“身家性命”。 近年来上海市各区县动拆迁工作中遇到很多类似相同的农村宅基地流转事件,其地方政府在处理时,都会兼顾房屋买卖双方的利益,房屋出让方都会享有一定的补偿,比如青浦、金山等地。 就我们松江来说,佘山、天马山、新浜等地,拆迁中遇到此类情况,都是享有一定比例的补偿。我们小昆山地区去年拆迁中也是有这一项补偿规定的,为什么轮到我们周家浜村就一无所有了呢?小昆山地方政府某些官员如此随心所欲,朝令夕改,有没有征求过民意呢?置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于不顾,说穿了目的就是为了加快拆迁效率,提高自己的政绩。 更甚者在拆迁中还制定了所谓的“见天不见地”的规则,即:占用土地的违章搭建不计入拆迁补偿面积,不占用土地的违章搭建就不算违章,可以计入拆迁补偿面积,就是在原建筑物上非法往上盖十层八层的也不算违章了,请问这依据的是国家哪条法律法规?这难道不是在糊弄老百姓吗?小昆山地方政府某些官员在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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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小昆山镇现有拆迁政策不满,并提出要求卖给本村村民的房屋出让户,凡受让户有两处以上宅基地,面积又超出上海市规定标准的,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持有人应获得宅基地基价补偿和相应的安置面积。以及卖给城市居民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出让户,关于我镇现有拆迁政策问题,我单位于2017年9月4日已向您出具了书面答复意见,如对该意见不满,在规定期限内,可向松江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关于您提出要求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持有人应获得宅基地基价补偿和相应的安置面积的问题,以及卖给城市居民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出让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款和安置面积的问题,我单位认为上述事项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受理范围。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办不予受理。你们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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