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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购房合同,甲方在产权证取得后14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我不同意

我于2011年7月卖出一套住房,由于当时是新房,没有产权,只有购房合同,我便于购买房出据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合同有关内容: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产权证取得后14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甲方违约双倍赔付乙方房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甲方按着乙方要求的价格办理。现在产权交易中心通知可以办产权了,乙方让我出钱办理产权,我不同意,我认为合同上写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就不应该是我出钱办产权,你认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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