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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车位不能成为30人的私家车位-福州

请问福州市佳创公司,马上开始签订联建新苑经适房购房合同了,现在联建新苑二区〈7#,8#,9#),三区(1#,2#)达到交房条件了吗?因为联建新苑二区公租房(2#~6#)本月中旬经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多少验收,仍然有400多套(如墙体漏水.房门损坏等)验收不合格。如果我们签订购房合同完毕,钱款付清,合同备案完毕,能否马上交房,交房时候会不会象公租房一样验收不合格,出现这样那样情况?望佳创公司再次做好房屋验收,达到交房条件。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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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0 热心网友

    您好!此类问题应当由售房单位即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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