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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房子拆迁的事是大概2003年发生的,当时我母亲在当地农村有一栋房产,而且我儿子属于独生子女

我们家房子拆迁的事是大概2003年发生的,当时我母亲在当地农村有一栋房产,当时 我们家有两个户头,一个是我母亲和我妹妹,一个是我和我儿子,总共有四个人,而且我儿子属于独生子女,在我们这有独生子女占两个指标的说法,后来拆迁分得一栋房产(包括一个门面和三套房产)和三套公寓房,现在据我母亲说我和我儿子只分得到一套房子,说是房产是属于我的名字,而我儿子却没有,我个人认为我儿子占了两个指标是应该有房产的,这样是否合理。因为现在房产证还没有正式办下来,我现在应该怎么来处理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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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e 热心网友

    房产证上如果需要加上名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母亲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有三种:房产权赠予;房屋买卖;析产登记。也就是说,只有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在房产证上增加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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