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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个车位,可是现在物业也没有实行地上收费,请问您我可以以什么理由起诉他们

我买了个车位,当时开发卖车位的时候由物业管家给业主统一发了一份通知,通知大概意思是说,地上的车位可以停车但是超过一个小时后要收费,可是现在物业也没有实行地上收费,我觉得我是被开发和物业的欺骗了,请问您我可以以什么理由起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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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热心网友

      业主入住前,要面对物业公司开具的包括装修押金、施工人员管理费、物业管理保证金等交费清单,若对其中项目表示疑议,物业便或软或硬地甩出杀手锏——“想拿钥匙先交钱”。且一次性收几年采暖费、物业费亦经常发生。那么物业收费到底有何规矩?  1、如果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及《物业管理公约》等文件中没有须交费用约定,而这些费用又只是物业公司单方要求的,买方只需交纳正常的、必要的并经物价部门核准的费用;  2、其中,装修押金、物业管理保证金有一定合理性,因为若确有一些业主野蛮装修造成共有财产损失或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造成物业管理费用紧张,势必影响其他业主的利益;  3、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商以不交费为由不给钥匙,买方完全可以开发商违约为由提起诉讼,因为已交齐全部购房款,购房过程中义务已履行完毕,有权得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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