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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合肥买了一房子,付了首付,请问要办理什么手续才合符法律规程,是否可以通过正规的法律手续撤消担保

请问,我在合肥买了一房子,付了首付,房子还未建成,现我想把房子赠与我们的女 儿,女儿已经18岁了,请问要办理什么手续才合符法律规程,是否需要公证,谢谢!哦,还有一件事,我夫妻给别人也按揭了一个房子,还担了保,是否可以通过正规的法律手续撤消担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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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热心网友

    房屋对于每个普通家庭都是财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赠与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其中不乏有房产赠与。因赠与不同于买卖,房屋可能因赠与人撤销而被赠与人收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那种情况下房产赠与合同的撤销是不行的,下面一一为大家介绍。一、房产赠与合同的特征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房屋赠与合同具备以下特征:1、无偿性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无需受赠人支付对价。但赠与也可以附义务若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2、诺成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条规定表明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即成立否则无撤销赠与可言。即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就赠与事宜达成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而无需以赠与财产的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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