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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别人的房子签订的合同里约定由我支付定金,请问债务履行后定金可以作为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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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当前房地产行情剧烈变化的形势下,买卖房屋退定金的纠纷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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