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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母亲为名字的补偿安置房

母亲户口从老家迁移到我家,且长期和我一家人共同居住生活十六年,由于政府行政行为,1992年我们农转非时母亲没能农转,2005年母亲过逝了,2006年母亲所在的社农转了,我找了有关领导要求对我们一家进行补偿照顾,后政府以我母亲的名字安置了20个平方,由我出钱够买40平方,作为对我们一家的补偿和照顾。我的兄弟们认为是遗产要求分割,但她们从没赡养过老人死后的伤事都是我一人承担的。最重要的是我母亲过逝一年多后,补偿安置房协议书才由我签定的。请问这属遗产吗?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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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1 热心网友

    可以不认定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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