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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农民安置补偿-丈夫与2007年与前妻离婚(前妻分的0.9亩耕地,共分的1.8亩)现2009年耕地被

丈夫与2007年与前妻离婚(前妻分的0.9亩耕地,共分的1.8亩)现2009年耕地被占用,按政府文件要求占地农民安置补助方案有2个选择,1为一次行发放安置补助费,2为分年度补偿.我家本来想选第2种,无奈全村只有我们一家(第2种方案按户口,我家现有4人)政府不给办理,现已嫁到外县的前妻要补偿,法律上有无条文支持,请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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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3 热心网友

    安置补助费只针对本村村民,本村以外的其他人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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