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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空地被私人承包要用作收费停车场,请文这样合理吗?小区的公摊面积是本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你好,本人现在住的小区停车位紧张,其他车子都是停在小区门口的过道里,过道大概有8米宽,平时旁边两边停满车,中间都是可以顺畅通过的,过道也算是小区的公摊面积,过道里面是街道的菜市场空地,现在空地被私人承包要用作收费停车场,停车场承包人现在不允许我们停在过道里,请文这样合理吗?小区的公摊面积是本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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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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