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关于房产纠纷,比较急。

关于房产纠纷,比较急。

你好,律师! 我于04年购买商品房,这房子首付是我爸打款(当时是我向爸借款的,但没有写借条。现爸已经去世六年了)到我个人账户上的(10万元),后来由于妈妈叫我把弟弟和妹妹的户口转到南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加上他们的名字,我当时就同意了(当时年轻没有任何想法)。随着这几年房价的上涨,直到08年1月的时候我弟开始还贷款(贷款人是我,当时妹妹和弟弟在上大学。从04年5月到07年12月份一直是我一个人还贷款,后由弟弟还贷款是因为他要房子结婚。我当时挺生气的,说你要房子也可以的,但把我投入的钱还给就可以了。但他没有经济实力支付)我弟还贷款还到10年6月份,我妹一直想要把房子卖掉拿钱。但一直以来她没有还过一分钱。后从10年6月份开始还贷款到12年10月止(她还贷款是因为她老公说如果不还贷款到时候房子卖掉是分不到钱的,所以才愿意还贷款)。12年11月份我们把房子卖掉了。目前存在一个问题,当时购买房子的时候没有约定房子每人占多少比例,后来卖房子的时候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约定的每人所占的比例。现在房子卖掉了,他们要求房款扣除所办理产权的费用及各人所投入还贷款后的净额要求三人平分,关于这点我不同意。因为贷款人是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