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予、继承房屋可否买卖的问题_青岛
房屋为一半继承一半赠与得来,房产证为2002年,请问可以买卖吗?需按青地税函〔2005〕78号交纳20%的所得?请问应税的是成交价还是评估价?是否“属于已购公房首次出售所得,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房为拆迁所得。 另外“一年之内重新购房的,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退还纳税保证金;”是什么样的价值就可以全部退税呢? 谢谢!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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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买卖,按成交价缴纳所得税。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屋出卖所得,不属于“已购公房首次出售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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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后的房屋,再次赠予给直系亲属,或者买卖各要交那些税费?
答: 营业税5.55、个税1%或2%、契税1%1.5%、3%、产证费、配图费、交易手续费等一系列小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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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或是赠予的房子,在什么样的前提下,买卖的税费可以交的最少?
答: 在继承或赠予之前 房子产权证过五年 就不产生多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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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掉继承房产如何过户,买卖,赠予哪种费用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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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继承,赠予,买卖,那种最划算?
答: 据我所知分为继承和买卖,继承就需要花几百块钱就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啦,不过有个条件限制,就是五年之内房子进行二次出售,收的税费是总房价的百分之20,就不好转手了,不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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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过户赠予和买卖哪种更划算?城市自建房继承过户哪种收费便宜
答: 走买卖程序好。一,买卖节省税费,走赠与也得交契税,赠与税,钱也不少交。二,走赠与的话,将来再次出售时,会强征全额20%的个人所得税,太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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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其中一套房产证去名,买卖,赠予,继承哪个税费少,要计算房产税吗?
答: 买卖的税最少。走买卖最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