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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现在办土地确权证,不给属于我老公的那部分土地,我想要回属于我老公的那部分

我老公是农村户口,1987年出生的二胎,我们这边现在办土地确权证,我婆婆把土地都写成她的名字,不给属于我老公的那部分土地,她说我老公没有地,我想要回属于我老公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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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2 热心网友

    您是本村的居民 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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