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网 > 杭州房产问答 > 杭州其他 > 杭州法律纠纷 > 遗产分割问题-我爷爷奶奶一共有5个子女,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其中二老在世时一直是和大儿

遗产分割问题-我爷爷奶奶一共有5个子女,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其中二老在世时一直是和大儿

我爷爷奶奶一共有5个子女,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其中二老在世时一直是和大儿子住在当年一起建造的私房内,小儿子和三个女儿均有自己的住房。现二老均已过世,小儿子和三个女儿想要继承家里的这套私房。这套私房的历史如下:1.当时建造时是由二老和两个儿子共同出资;2.此后,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出现主梁断裂,房屋漏水等严重问题,房子面临倒塌危险,故于07年9月份大儿子和其老母决定将房子重新翻修。在翻修房子时,老母出资1万元,其余费用由大儿子承担。同时在房屋翻修期间,大儿子一家虽然条件有限,但仍然尽心尽力,不仅在钱财上,而且在精神上均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而在此段时间内,小儿子及三个女儿对此事均不闻不问,甚至未曾来看过一眼。根据以上房屋历史情况,以及大儿子家目前只有这套私房可以居住的情况下,要求继承该套私房的一半,请问是否合理,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儿子出资已及后面翻修部份价值算儿子个人财产,不属于继承部分。也就是说二老的遗产,要先分割出本属于儿子的部分后,剩余部分才属于二老的遗产。该部分按继承法规定,由几个继承人继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