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房产网 > 遂宁房产问答 > 遂宁交易过户 > 遂宁过户流程 > 但是卖方仍然不同意继续给我提供过户手续,是否可以起诉卖方,我的起诉胜算是多少,我需要支付多少钱

但是卖方仍然不同意继续给我提供过户手续,是否可以起诉卖方,我的起诉胜算是多少,我需要支付多少钱

律师你好:    我于在遂宁的射洪县城内向某私人购买顶楼住房一套,因当时该住房产权不满5,因此就和卖方协商,待房屋产权满5后过户(因为户主外出打工,授权给户主侄女办理此事),并取得代理人同意,但是在去户主又在射洪购买第2处住房,因我购买的住房未过户,造成他买的第2套住房多完2%的税(我购买房屋的产权时间是032月审核),该户主就以拒绝再为我提供过户帮助,并以要收回已出售给我住房为由,要求我支付他多出的2%税收,因他购买第2套住房,我在过户我购买住房的时候,我同样多完了1%税收,经协商,我同意支持他多的税收的1%,但是卖方仍然不同意继续给我提供过户手续,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卖方,我的起诉胜算是多少,如果要起诉,我需要支付多少钱,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0****8 热心网友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未经部分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出售共有房产,符合以下情况的,还应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1、出卖人为房屋登记产权人,该房有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房屋时,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出卖人为房屋登记产权人,该房有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该房时,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但买受人为善意的,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出卖人为房屋登记产权人,该房有其他共同共有人,出售该房时,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但买受人为善意的,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