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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办执照是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厂房没有房照,请问这种情况有补偿吗,是否有补偿。

我是2012年3月13好办下来的营业执照,听说7月份我这就要动迁了,我是租的厂房(民房),当时办执照是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厂房没有房照,请问这种情况有补偿吗,还有我办执照时是60人,可现在实际是100人,多出的40人是否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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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9 热心网友

    被拆迁人的房屋在拆迁前是从事商业活动的,拆迁人应当按法律规定补偿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当被拆迁人的房屋在拆迁时,房产证上登记是商业用房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被偿。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也就是房主证上登记的是商业用途。 (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5)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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