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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故意在另一方不明的情况下用这些钱以他人名义买了房子,这房子我怎么要回?怎么证明?

我们家去年征收了,我想请问征收款属于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吗?一方故意在另一方不明的情况下用这些钱以他人名义买了房子,这房子我怎么要回?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怎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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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 热心网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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