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的继承人增加为产权共有人出售房屋要交个税吗
丈夫去世,我俩的唯一房产是署两个人的名,住了10年多了,现在想出售,先要办继承公证才行。可丈夫的父母不肯放弃继承权,要增加他们的名字在房产证内,而他们是有房的。如果有房的继承人增加为产权共有人以后,我若想出售我这套房子时,是不是不能适用“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税规定?收入必须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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