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租房 > 北京租房准备 > 租房问题 急求助-事情是这样,我是租户,和房东签了一年的房租,是2009年3月19日签的,到2010

租房问题 急求助-事情是这样,我是租户,和房东签了一年的房租,是2009年3月19日签的,到2010

事情是这样,我是租户,和房东签了一年的房租,是2009年3月19日签的,到2010年3月19日到期,房租是一个季度一交,但是由于特别原因,需要回老家,所有房子想要退了,房子没有到期,于是提前2个月告诉他们,也就是8月1日告诉他们的,因为没有办法立即搬走,于是和房东先生商量多租一个月,先交一个月的房租9月19日-10月19日,房东先生已经同意了,钱也给了,还签了收款条。但是,房东太太刚刚来赶人,现在才9月7日,离我们房子正常到期还有12天,加上我们先交的一个月房租,应该还有42天。我们双方各有一份租房合同,各有收款条的正副本,请问我们能在10月19日之前才搬么?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完全可以在房子租期到来之前搬走。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