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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北部回迁区已经回迁三年了,什么时候办理房产证。[北京]

北部回迁区已经回迁三年了,什么时候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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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证,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完整的登记材料。房屋登记属于依申请登记,不是强制登记。就是说房屋是否登记申请办理房产证,是由当事人自愿申请,登记机关不能强制登记、发证。买房人办理房产证,应在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整栋楼的房产证)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买房人共同申请。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开发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6、测绘成果备案表;7、其他必要材料。到目前为止,北部回迁区的建设单位尚未向城建委提出登记申请。有关手续的进展情况请您咨询开发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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