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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亲弟兄之间很早之前分的家,现在因为对方觉得土地分配不均,而起诉打官司的土地纠纷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亲弟兄之间很早之前分的家,现在因为对方觉得土地分配不均,而起诉打官司的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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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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