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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2009年8月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想在房产证上加我为共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完了

婚后买房,2009年8月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合同时,有一个问询写谁名的过程?当时我爱人说写他自己,我也没表示异议,现在有些后悔,担心贷款还清后,他一人可以处置房屋(比如卖掉),如果我想在房产证上加我为共有人,应该找谁提出申请,什么时候申请?现在的情况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完了,只写的我爱人名,公积金贷款办完了,我和我爱人共同贷的,房子本月底交房,房产证还没有人通知去办,我现在是等着开发商通知去办房产证时再申请加我为共有人,还是现在就找某某部门去申请,不知某某部门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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