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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前我父母留下的房子由于自然原因接近倒塌,因没有能力改建和维修经协议卖给了本村村民

多年以前我父母留下的房子由于自然原因接近倒塌,因没有能力改建和维修经协议卖给了本村村民,但现在宅基地(土地登记证)还在我手里,请问这样的买卖协议有效吗?我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如果拆迁这宅基地补偿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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