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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请乙方缴费拿合同修房,要赔偿另一方违约金:这个有效期是多久呢,是否能得到违约金

我们是出地方甲方,乙方是出资修建方,合同是2011年12月24号签定的,到现在我们甲方的手续已办好,需要请乙方缴费拿合同修房,但是乙方不愿出资在拖时间,协议里面有一项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反悔,要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十万元,这个有效期是多久呢,如果违反另一方是否能得到违约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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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2 热心网友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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