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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您了-您好,我租了个合厨房子,租期从2009-3-30到2010-3-30,房租550包水电,押一

您好,我租了个合厨房子,租期从2009-3-30到2010-3-30,房租550包水电,押一付三,合同上写,如果我违约(也就是提前搬走)那么需要一个月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给房主,如果房主违约房主给我违约金但是没写多少钱,并且最近房主说电费太贵不让我用热水器了,也就是不让洗澡了,并且还说想涨房租,但是合同中没有写明他是否有权利随时涨房租,我想请问,房主有权利限制我使用热水器吗? 他可以随时涨房租吗? 如果他提前不让我住了他是否需要给我违约金呢?没标明违约金多少钱,那么他应该给多少呢?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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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3 热心网友

    房主不应该限制你使用热水器,如果他提前解约,也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金责任约定不明,你可以要求其按你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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