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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签下一个门面租赁合同,合同日期2012年4月1日到2013年3

今年3月签下一个门面租赁合同,合同日期2012年4月1日到2013年3月30日2、若合同结束房东以此理由从押金中扣除这笔款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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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1,只要是双方真是意思表示这个肯定是合法有效的至于是不是合理这要看你们当地的行情是不是按照这个速率来增加的这不是法律问题2,如果说你应该支付的不支付当然房东可以扣押金前提是1的说法成立3,协商解决不行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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