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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与婚前财产-您好!与男朋友相恋4年准备结婚。他父母出资,用他名义购置一新房,价值45万

您好!与男朋友相恋4年准备结婚。他父母出资,用他名义购置一新房,价值45万左右。向亲戚借款3万用于装修,由我男朋友偿还3万。现在他家希望我能出资5万购置家电。问: 1. 我男朋友婚前债务的3万,在我们结婚后,会成为共同债务吗?如果是必须共同承担的共同债务,怎样保证如果将来离婚后,我协助偿还的部分能够返回给我? 2. 我银行存折有10万左右,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做婚前财产公证? 3. 我若借款5万给男友购置家电,我与男友之间债务关系会因为结婚而改变吗? 4. 我愿意借款5万给男朋友购置家电,也愿意帮助他偿还装修债务;但是又希望将来两人感情万一变故,能保护自己的合理利益。请问,综合考虑下来,律师是否有什么建议?婚前债务和财产公证,是解决之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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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婚前债务为个人债务,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则为夫妻共同债务。银行存折10万元最好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会好点,因为现金一般婚前婚后不大容易区分。当然了,你如果对双方婚前的债权债务,以及婚前个人财产能够做个公证,会有利于以后产生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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