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房产网 > 枣庄房产问答 > 枣庄买房 > 枣庄二手房 > 二手房交易,土地出让金,应该谁承担_山东枣庄

二手房交易,土地出让金,应该谁承担_山东枣庄

2017年买了套民房,约定总价80万(包含房屋价值,土地价值),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房管部门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卖方不愿承担,要求我们交,这笔钱十多万,应该是我们出么?而且合同签的,我们付十万定金,剩余房款,在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后再付,现在他不能给我们办理产权证,我就不付钱。。而且我感觉应该是他付土地费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龙腾 经纪人

    土地出让金并没有规定该有谁来缴纳,这些都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所以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尽量找中介,他们能把你们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帮你们查清楚,并说清楚,

  • 头像
    b****3 热心网友

    应该是卖方出,或者约定由买方出。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