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房产网 > 桂林房产问答 > 桂林其他 > 桂林装修 > 【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我在2009年12月在东晖国际买了套房子,按结到3月份才批复,然后物业2010年6月叫_桂林

【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我在2009年12月在东晖国际买了套房子,按结到3月份才批复,然后物业2010年6月叫_桂林

我在2009年12月在东晖国际买了套房子,按结到3月份才批复,然后物业2010年6月叫我去验收房,当时没和物业签定交接房屋,我请了验收帮验收房子,发现20多出空壳,然后找开发商整修,到后来开发商和物业一直没和我联系去验收房子,到2010年12月我自己去问开发商要房子,但开发商和物业说,要我从2010年6月开启交物业费,6月到12月的物业费是1260元。请问物业和开发商这样收取我的费用是否合理?请帮忙分析。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w****6 热心网友

    房子通过综合整体验收,只是代表房子达到了交付的条件,但不代表房子就已经交付给购房者了。例如生产出一件产品可以卖了,但并不代表马上就会有人买。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也就是说,物业交付之后才应交物业费。那么如何才算是物业交付?开发商将达到条件的物业交付给购房者,需要具有办理相关的手续,并由购房者签署相关的凭据。简单地说,购房者签字收房之后,才算是正式完成物业的交接。不过,其实物业公司也只是代理,因此,您应该和开发商好好的沟通协商,以达到更好解决问题的目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