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网 > 西安房产问答 > 西安买房 > 西安新房 > 关于新房交付物业费的收取时间[西安]

关于新房交付物业费的收取时间[西安]

2016年4月15日为开发商交房日期,我2016年6月2日银行放贷,因在外地迟迟未办理收房,于2017年1月22日前来办理收房,物业费物业公司从2016年7月2日起收取,是否合理???

全部7个回答

  • 头像
    1****6 热心网友

    一般是在交房时就算的

  • 头像
    U****6 热心网友

    交房开始算起

  • 头像
    j****d 热心网友

    物业费是按照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始起算的,有的楼盘在您没有装修之前是可以办理物业空置的 一般是收取70%的

  • 头像
    q****k 热心网友

    合同日期!

  • 头像
    z****H 热心网友

    你好,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算

  • 头像
    陈*宝 热心网友

    基本是在交房日期开始算

  • 头像
    1****7 热心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提到的新房交付物业费的收取时间得问题。物业服务费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日期起开始缴纳。

共 7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