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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的拆迁政策分配了两套安置房(拆迁补偿了总额31.7万)不同意我父亲享受这样的拆迁待遇,或者该怎么补偿?

诸位律师,新年快乐。诸位律师,新年快乐本人碰上一个法律问题,关于祖房拆迁的,具体如下:曾祖父把14.96㎡的房产传给祖父,1969祖父全家下乡插队,我父亲是老大,因为1965年已经进厂工作所以留城,1975年我父因结婚后,兄弟妹妹经常回城无法居住,不得以我父母出钱在天井新建了一间厢屋面积12.35㎡,1979年祖父带着5个子女回城了,逼得我父母去单位住宿舍,90年代祖父房因顶漏修缮过一次,2007年祖父去世,83岁的祖母尚在,拆迁时祖母和5位叔姑都承认我父所建房屋产权属于我父,并经提供所有的证据材料后,得到拆迁公司的认可并做了公证,根据有关的拆迁政策分配了两套安置房(拆迁补偿了总额31.7万),其中以祖母的名字拿了一套私房(占用拆迁款22.57万),以我父亲的名字是公私合营的安置房(占用拆迁款9.19万),但是现在拿到房子后部分人都反悔,不同意我父亲享受这样的拆迁待遇,提出要么贴钱(数额谈不弄,没有个尺度),要么打官司告我父所建房屋是属于祖产应该均分,请问我父如何应对这种官司,我父要准备什么材料来应诉?请什么样的律师?胜算有几成?在祖上的地皮上自建房,到底是个人财产才是祖产,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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