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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纠纷-2016年1月,本人购买了中信凯旋城住房1套,按合同约定,应于收到房…[长沙]

2016年1月,本人购买了中信凯旋城住房1套,按合同约定,应于收到房屋全款后30工作日内交付房屋。后中信地产被中海地产收购。2016年11月,本人按约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顶部不平、多处漏水等质量问题,且非正式市政供水,要求其及时整改,但无结果。至2017年4月,本人又多次催办整改事宜,直至2017年6月,房屋质量问题才整改完毕。本人要求收房时,中海地产要求我补交此期间的物业费,否则物业方不交钥匙。经多次交涉,至2017年11月,其同意减免2017年4-6月房屋整改期间的物业费,但其他时间的物业费仍要补交。 地产方延期交房已给本人造成较大损失,本应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现还反倒要求我补交物业费。因此,恳请贵部门帮忙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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