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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已经给父母买房,房子的名字是A的,A准备和B结婚,想做婚前财产公

如果A已经给父母买房,房子的名字是A的,A准备和B结婚,想做婚前财产公证如果做公正需要B在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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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如果是针对A的房子的话,就没必要了,因为不管婚前公证与否,房子都属于A的个人财产,就算结婚,也不会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如果是对于房子的话,是不需要公证的,类似的还有婚前一方购买的汽车,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不动产一般是不会因结婚而转变成夫妻共有财产的如果是以一方财产做公证,不需要对方在场,因为房子是你个人的,没有以房子为内容与另一方有所约定如果想以夫妻共有财产公证,就需要事先把房子改为夫妻双方产权,那涉及的就是更改房屋所有权方面的了,然后再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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