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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租赁前要求对方办理房产证,要扣下我们当时租赁房屋时所付押金,但是有的说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允许出租的

你好,想了解一下,我于去年在桂林地区租赁了一栋房产作为开办培训学校之用,当时房主因是自建房刚刚完成,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因此租赁前要求对方办理房产证,当时房主也表示会尽快办理。因此我们在租赁合同上也写明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可是如今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房主的房产证一直都没有办理下来,因此也顺带我们培训学校的证书也没有得到批复,耽误了我们很多的时间。为此也商谈多次,但是房主的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现在我们想退租,可是因为当时是签的8年的租赁协议,房主以我们没有到期就要求退房为由,要扣下我们当时租赁房屋时所付押金,请问一下关于这点,到底是属于我们违约呢还是房主违约,房主是否应该退还我们的租房押金呢?看了很多这方面的法律规章,但是有的说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允许出租的,有的也说是不允许出租,不太明白,因此求教,望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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