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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出现纠纷,我该怎么办

2009年4月12日,通过中介签了一个买房合同,因为说好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买房者承担,为防止出现意外的费用,我们就让中介写清楚都交哪些费用,超出部分由中介经理承担。 经理的保证书是这样写的: 《2009年4月12日之前,契税1%,个税0.6%,营业税0.5%。这三种税在2009年4月12日,超过部分由我承担。 张** 2009年4月12日》 结果在过户的过程中,出现了20%的个人所得税(因是房主的父亲赠与他的房子)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买卖双方签的合同4月底到期,我们从银行取了18万。损失了约5000元利息(有的存折3年期,存时利息很高),我该怎么办呢?请指点。万分感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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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从你所讲的情况来看,你可以主张这笔费用由中介承担,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应该有这种预见能力,同时也有经理的保证书作为抗辩理由。你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损失的利息可以作为条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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