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其他 > 广州法律纠纷 > 我是本案件的A1,房产归儿拆迁补贴归女国家规定被拆迁人的补偿权利分二个部分:请问20万元归女儿的依据在哪

我是本案件的A1,房产归儿拆迁补贴归女国家规定被拆迁人的补偿权利分二个部分:请问20万元归女儿的依据在哪

我是本案件的A1,想这人的网页谈谈我的看法:一,这次协调依照家庭协议,国家和地方拆迁法律法规进行的.家庭协议规定:房产归儿拆迁补贴归女国家规定被拆迁人的补偿权利分二个部分:一是拆迁房屋和房屋产权的补二是因拆迁而产生的过渡与搬迁的补助.房产归儿子所就是说儿子不但继承了父母的房屋财而且获得了房屋产于是就享有了房产的补偿的20万元的原房估拆迁补贴归女于是就享有了5万元的过渡与搬迁的补这有什么过错呢假若20万元归女我们不是一无所有了请问20万元归女儿的依据在哪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