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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母亲原有一套房产,是她名下.婚后几个月,她为了给我们昨晚婚房,去

丈夫的母亲原有一套房产,是她名下.婚后几个月,她为了给我们昨晚婚房,去房产局加了丈夫的名字进去.现在房产证是丈夫和他妈妈共有.现在离婚提出并立一份协议要我签字是否合理?我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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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热心网友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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