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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婚姻为由逼我在珠海买房(现未婚)房款是我家老人支付。可保证房屋在老人名下。起诉能否要回房产。

事情:女方以婚姻为由逼我在珠海买房(现未婚),房款是我家老人支付。女方以珠海本地户口可享受贷款优惠为由诱骗老人同意以女方为户主(房产证上是女方名),现在女方拒绝与老人公证,至此关系破裂,女方威胁出售房产。问题:1以什么形式公正,可保证房屋在老人名下。2保证房产在我方不知情下,不被售出。3如果不能公正,起诉能否要回房产。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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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定国 经纪人

    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你家老人的这个钱是什么时候给的,是银行转账还是以什么方式给女方的,有没有记录,如果有记录,那你家给女方转钱的时候刚好是你们买房的那个时间,这样应该就可以证明买房这个钱是你家出的,现在都看证据来判断的,看你提供的证据能不能证明这个钱确实是你家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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