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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占用土地,不给补偿

我与村签订泄洪区江湾地的承办合同已经15年以上了,该地原为荒地,我已开荒并种植黄豆,今年当地市政府不让我种植,说该地为国有,村里的承包合同无效,不给补偿,市政府收回后,要已更高得价格统一承包给别人。 我已在当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我的承包合同有效,村里无权撕毁合同。 我在吉林省大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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