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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嫂子的姐夫去年在我们工地上干活时意外受伤死亡,我们这边一次性赔偿六十多万给对方请问一下您我这边给她个合同复印件没事吧?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嫂子的姐夫去年在我们工地上干活时意外受伤死亡,我们这边一次性赔偿六十多万给对方,双方达成一致也签了合同,现在死者配偶被自家公公打断了胳膊,她想和公公打官司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钱,但是公婆把合同藏起来不给她,请问一下您我这边给她个合同复印件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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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2 热心网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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