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贷款 > 深圳过户更名 > 98年父母和二叔分家,由父母出钱买下了属于二叔的一半的房子.并有第三人在场签定了协议.房子归父母所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就给了父母.本来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父亲的名字.但土地使用证二叔在分家之前私自

98年父母和二叔分家,由父母出钱买下了属于二叔的一半的房子.并有第三人在场签定了协议.房子归父母所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就给了父母.本来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父亲的名字.但土地使用证二叔在分家之前私自

98年父母和二叔分家,由父母出钱买下了属于二叔的一半的房子.并有第三人在场签定了协议.房子归父母所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就给了父母.本来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父亲的名字.但土地使用证二叔在分家之前私自将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改成了自己的名字.03年父亲死后母亲将房产证的名字改成了我的名字.土地使用证土管所的人所不用改就没改.现在已经过的差不多十年,我想改成我的名字可以吗.要办什么手续.请给予详细指导.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e****0 热心网友

    离婚时,离婚财产分割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