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出售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免征情况
本人04年父母双亡,继承房产,房屋价值25万(从房产交易大厅查到的)。2010年继承房产拆建,房本上交。2010年继承房产拆建,房本上交2015年分到87平米新房,由于多购买面积,自己补交房款6万。如果想出售这套房子,暂定这套房子的总价50万元的话,就个人所得税这部分,怎么计算,最好能列出算式。免征个人所得税必须是老本唯一房产,“老本”是满足几年要求,“唯一房产”有时间上的要求吗?(例如:继承的房产满足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要求了,我是不是把自己名下的其他房产都卖掉,继承的房产就立刻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了?还是需要等上几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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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般是按20%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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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的房子过户满2年了,出售的话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还是20%
答: 总房价的一个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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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四分之三房产,现继承四分之一房产,出售这套房产应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 在广东省内满五年唯一住宅是免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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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如何出售?继承来的房子再出售,需要怎么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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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了一套父母的房产,要是出售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吗?(不是唯一房产,我自己有一套)——南京
答: 不需要的,这是继承的您父母的房产,只有非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在出售是需要缴纳20%全额的个税。感谢你的提问,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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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了一套父母的房产,要是出售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吗?(不是唯一房产,我自己有一套)——南京
答: 继承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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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出售缴纳个人所得税20%,以什么为基数的,与全款缴1%的区别。
答: 您好,继承房产再次出售的,是指继承房产的人在出售房产时,他处有房的,所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出售房价减去原值再乘以20%);1%的个税是指出售自有房产且不是唯一的住房,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