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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2月在江阴买了一套拆迁房,当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要求我为其分担税费(合同约定注明:

我于2013年2月买了一套拆迁房,当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可以办理了,但对方以营业税涨了,要百分之五了为由,要求我为其分担税费(合同约定注明:卖方承担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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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华西 经纪人

    如果协商无果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不过成都这种情况,很多时候客户为了不麻烦,都是自己出一部分钱,这个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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