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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让我们上诉法院怎么判他就怎么赔,我担心的是因为房主是有关系的就算我们上诉了估计对我们也很不利,请问还有其它方法吗?

您好,我舅妈那边帮建私人房发生意外去世了,4号发生的事,到现在还没处理好,房主是韶关检察院领导一直逃避责任,中间有包工头,他也一直保持沉默,又没有签合同之类的,房主让我们上诉法院怎么判他就怎么赔,我担心的是因为房主是有关系的就算我们上诉了估计对我们也很不利,请问还有其它方法吗?谢谢,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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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d 热心网友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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