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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最新认定的首套房】据2011年1月13日的《北京青年报》登载——如果将公积金购买的首套房卖掉,家庭名_桂林

据2011年1月13日的《北京青年报》登载——如果将公积金购买的首套房卖掉,家庭名下无任何房产,再次购买房产时任算首套房,这对于原先“认房又认贷”的苛刻政策来说,是一个转变,对于置业升级群体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不知道现在桂林市对于北京这一政策的转变有没有做相应的调整?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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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9 热心网友

    据我们多方了解到,目前桂林各大银行仍然认房又认贷,我们也查询了相关资料,目前仅仅只限于北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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